关于召开“2007年能源政策与发展专项资金申
报暨国家各项科技计划申报推介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一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开发利用规模迅速扩大,社会投资空前高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已进入较快发展阶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发电、沼气的开发利用及资金投入。生物质能源具有资源种类丰富、生物量大、分布广泛、具有可再生等特点。因此,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农业部、建设部等部委先后从资金、技术研发、市场开拓、政策制定等方面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给予大力支持,目前财政部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2007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已经开始申报,国家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涉及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项目也开始申报。据业内人士透露,有关可再生能源其他领域的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也将陆续出台。
为帮助指导和规范企事业单位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及企业对专项资金明确的认识,解决企业在申报中盲目的操作和更好的掌握国家各部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制定的宏观政策和指示精神,国家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专业委员会组委会,定于2007年8月24-26日在北京召开,“2007年能源政策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暨国家各项科技计划推介会”。此次会议将邀请部委相关领导、专家及国家可再生能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探讨和交流。免费为企业项目申报提供咨询服务。2007年能源政策与发展专项资金推介会期待您的参与,请接函单位尽快组织落实!目前组委会免费接收报名!
主办单位:国家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专业委员会组委会
媒体支持:中国可再生能源网 中国新能源网 中国生物质能网 中国能源网
承办单位:国工联(北京)信息中心
国家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专业委员会组委会
2007年6月8日
一、会议主要内容(拟定):
(1)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2)"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2020年前景目标;
(3) 国家支持可再生能源各项配套政策;
(4) 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5) 财政部、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咨询: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支持重点、资助方式、支持额度、申报程序和资金的使用范围;
(6) 我国太阳能、风能有关政策与资金走向;
(7) 我国生物质能源发展的战略与目标;
(8) 国内外沼气工程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9) 建设部、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等与可再生能源有关科技项目申报讲解;
(10) 我国可再生能源投融资市场问题和障碍;
二、拟邀请专家名单(见附件):
三、参会对象:
1、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力建设兵团能源办相关负责人;
2、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海洋能、地热能、高新技术、环保、节能型等企业及生产单位和各科研院所能源相关负责人;
3、可再生能源设备/装备、原料提供及能源植物种植、选育单位负责人;
4、可再生能源项目示范单位相关负责人;
5、国内外可再生能源投资机构、工程设计公司、咨询服务单位相关负责人。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2007年8月24日至26日 (24日全天报到)地点:北京
五、会议服务:
1、参会代表可携带项目相关材料(如科技成果签定证书、专利证书、可研报告等资料)参会,以便申报有关科技计划项目。
2、本次会议将重点筛选一批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申报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
六、参会费用及参会方式:
1、会务费2500元/人,费用包括:资料费、培训费、场租费、食宿费(三天)等。同时,我们在本次会议上提供每家单位的以下优惠政策:
a、免收项目申报前期咨询费;
b、现场免费审核企业项目申报的材料,(注:会后由专家代写申报材料并具体负责向各部委申报专项资金)。
c、免费及时提供项目申报及相关会议信息;
d、免费协调项目主管部门,落实申报项目资金。
2、为了便于安排食宿,做好接待工作,请参会单位尽快将参会回执传真至
组委会并于5日内将参会费用汇入指定帐户。


